當開始流連酒吧,才知道我以往全寫錯了。
我以為會有震耳欲聾的音樂,誰知大家都貪安靜,音響只會囈語。
我以為走進來會暫時解癮,誰知只有更加發作。
我以為自己會亟欲逃離,誰知我卻甘心困死。
我以為酒吧待久了會渴盼太陽,誰知我卻開始膜拜色燈,色調暖卻不會灼
傷。
我想起自己筆下曾有個穿酒紅皮裙的女子,單一平面,寂零畫成。
等待太久,成了骷髏。
那個故事也在酒吧開始。
「我聽說人死了以後唯有青絲不會腐,此身雖成骷髏,情絲蔓延。」
不曉得有沒有機會寫出呢,《骷髏II》。
嗨,酒紅皮裙的女子。
好久不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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